“以案促改”肃风纪 “以案为鉴”敲警钟

来源:中国廉政网 发布时间:2021-09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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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托县纪委监委始终把“以案促改”作为净化基层政治生态、夯实管党治党工作的重要抓手。建立“党委领导、纪委主导、部门配合、单位落实”的工作机制,明确“纪委书记亲自抓、党风政风室统筹、案件承办室推进、案管室跟踪问效”的组织框架,严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。

秉持“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”的工作原则,制定印发《关于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工作方案》,编制《基层“微腐败”典型案例》手册,内容涵盖虚报冒领、截留挪用、贪污侵占等基层“微腐败”问题,聚焦项目资金审批、民政协理等重点领域。

结合“警示教育走基层”活动,对典型案例组织包联干部下乡宣讲,召开会议专题部署以案促改、警示教育、追责问责工作16次,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,提高拒腐防变能力。从严查办“5.31”专案、“12.23”专案等一批较大影响案件,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,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。截至目前,开展“以案促改”警示教育200余轮次,受众1万余人次,达到查处一案、教育一片的警示效果。(内蒙古托克托县纪委监委办公室)

责任编辑:董晨曦